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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首期小学特级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7-0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全省首期小学特级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09〕3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提升我省特级教师综合素养,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经研究,决定由江西师范大学承办全省首期小学特级教师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背景,以教育理念的转变和提高综合素养为核心。通过培训,全面提升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使特级教师成为具有国际视野、教学科研并举、德艺双馨的教育教学骨干。

二、参训对象

全省小学(含承担小学教学的各级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和教研员)在职特级教师,身体健康。

三、研修内容及安排

研修把握“高起点、高质量”的要求,突出时代性、前瞻性、实用性、针对性,主要内容包括师德素养、教育理论、校本研修、教师成长、新课程改革等。

研修坚持学研结合、以研为主,学用结合、以用为主的原则;采用专家讲学、校本研修、研讨交流、教育考察、理论总结等形式。研修时间为一年(2009年8月--2010年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8月12日---18日:集中学习。从国际视野、教育理念、专业化成长、新课程改革等方面提升教育理论素养。

第二阶段:2009年8月---12月:学员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在岗研修,开展课题研究,进行反思、总结,撰写论文。

第三阶段:2009年11月7-10日:考察学校。到发达地区的优秀小学考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学习先进学校的教育教学经验。

第四阶段:2010年1月10-16日:经验交流、成果汇报与总结。理论提升、举办特级教师论坛、组织论文答辩会、考核总结。

四、研修经费

省教育厅按每人5000元标准予以补助,用于培训费、资料费、考察费等。学员的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核销。

五、考核与结业

研修班考核包括考勤、论文、考察报告、学员小结、班级鉴定形成。考核合格者,省教育厅颁发“江西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研修班结业证书”。

六、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认真落实推荐参训人选,《江西省首期小学特级教师研修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请于2009年7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和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邱泽忠电话0791-6219536(带传真),电子邮箱:shife@jxedu.gov.cn。江西师范大学联系人李春燕,电话/传真:0791-8506034,8879834,8120289,13133916561,电子邮箱:lichunyan180@126.com。

2、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报到时间:2009年8月12日全天;报到地址:井冈山阳光假日公寓(井冈山茨坪兰花坪路16号1栋)。联系人:彭勇,联系电话18970053188、0796-6550088、6550066。参训人员报到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寸)2张。

附件:江西省首期小学特级教师研修班学员报名推荐表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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