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09〕2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促进学校特色化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发展,扎实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根据教育厅《关于安排2009年中小学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任务的通知》(赣教师字[2009]11号)安排和要求,决定由江西师范大学承办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专题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通过研修使参训教师掌握校本课程资源开发的意义、原则、程序、方法及其管理方式,初步掌握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能力,为我省中小学培养一批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业务骨干。
二、研修对象及名额分配
研修对象为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教务主任、教研室主任。研修班人数为140人。名额分配如下:南昌市11人、景德镇市5人、萍乡市7人、九江市17人、新余市3人、鹰潭市4人、赣州市28人、吉安市19人、宜春市14人、抚州市15人、上饶市17人。
三、研修内容及形式
研修内容:校本课程资源开发理论与方法、中小学校本课程资源开发现状与问题、新课程改革与校本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与校本教研、社区资源与校本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与教师专业发展、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与学生个性发展、校本课程网络资源开发等。
研修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参与式教学、交流与互动、课堂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过程考核和论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结业时,参训学员应结合学校本地资源,撰写一个校本课程资源开发方案或撰写一篇论文。
四、研修时间及地点
研修时间:7月23日—31日,23日报到。报到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寸)2张。
报到地点:南昌五中(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苑路449号)。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21路直达翠苑路(南昌五中);广场长途汽车站:乘204路(内线)——抚生路(转)221、228、229——翠苑路或丽景路(南昌五中);洪城客运站:乘221、228、229——翠苑路或丽景路(南昌五中)。
联系人: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791-8120872,15907008500。电子邮箱:zqgdragon@163.com。
五、研修经费
省教育厅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等,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按“赣财行[2007]74号文第二十条的规定”回任职学校核销。
六、有关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培训院校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要严格管理。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要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要认真选送参训教师。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按参训名额分配,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选送工作。培训班报名按照《关于实行全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网上报名的通知》(赣教师函[2009]16号)报名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时间为 7月10日—20日。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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