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人函[2009]15号
关于举办全省部分学校职称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154号)精神,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高学校职称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规范教师职称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质量,提升职称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处拟举办相关学校职称工作人员培训班,由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教师职称需报省教育厅组织评审、认定的各学校人事部门分管职称工作的负责同志(或经办人员)1名。
二、主要内容
1、传达2009年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
2、布置今年教师系列职称工作。
3、业务培训、政策解答。
4、学习考察。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7月11日下午报到,12-13日培训及学习考察。
地点: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麦庐大道)。
四、其它事项
2009年职称工作涉及一些重大政策调整,请相关学校务必派员参加培训,并于 2009年7月5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谢代明、龚如芳,联系电话:3899091、13979159162、13576001882。
培训班相关费用自理。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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