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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心理咨询教师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7-0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中小学心理咨询教师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09〕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心理咨询教师的工作能力,根据教育厅《关于安排2009年中小学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任务的通知》(赣教师字[2009]11号)安排和要求,决定由江西师范大学承办中小学心理咨询教师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参训人员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掌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为我省中小学培养一批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师资。

二、参训对象及名家分配

培训对象为中小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或德育专业教师的骨干教师。培训人数为300人(小学100人、初中200人,各地按1:2的比例选送小学和初中参训教师)。名额分配如下:南昌市27人、景德镇市12人、萍乡市15人、九江市39人、新余市12人、鹰潭市12人、赣州市51人、吉安市36人、宜春市33人、抚州市30人、上饶市33人。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的学习与专业技能的训练,主要课题有心理健康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青少年发展心理学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原理与咨询实务、人际关系分析及其调节的艺术、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障碍的诊断与鉴别、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与辅导策略、班级心理辅导理论与操作实务等。

培训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参与式教学、交流与互动、学员撰写咨询个案、课堂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等。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研修时间:8月1日---9日,8月1日报到。报到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寸)2张。

报到地点:南昌五中(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苑路449号)。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21路直达翠苑路(南昌五中);广场长途汽车站:乘204路(内线)——抚生路(转)221、228、229——翠苑路或丽景路(南昌五中);洪城客运站:乘221、228、229——翠苑路或丽景路(南昌五中)。

联系人:梅云,郭文娟,电话13576104290、0791-3926591。

五、培训经费

省教育厅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等,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按“赣财行[2007]74号文第二十条的规定”回任职学校核销。

六、有关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培训院校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要严格管理。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要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要认真选送参训教师。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按参训名额分配,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选送工作。培训班报名按照《关于实行全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网上报名的通知》(赣教师函[2009]16号)报名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25日。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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