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09〕4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部署,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省从2008年春季起,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和部分与教科书相配套的辅助学习资源,并实行省级集中政府采购。一年来,在各级教育、财政、新华书店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科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科书的重要意义。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科书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对于办人民满意基础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教科书征订和发送工作。各地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实事求是,按照有关要求和实有学生人数征订教科书,不得漏报和虚报,不得将幼儿园及学前班的幼儿教学用书纳入免费教材范围。教师用教学用书由学校购买,不得列入免费教科书范围。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新华书店的联系,密切合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在每学期开学前后,学校要及时汇总学生入学、转学、退学等情况,及时与新华书店联系,做好加订或退书工作。多余的教科书,中小学校必须在开学后两个月内退回新华书店。
三、加强对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科书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科书的牵头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开展教科书征订工作时,会同中小学校科学预测学生人数,合理报订教科书数量;加强对学校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科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核新华书店汇总的各学期免费教科书发放情况表,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对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科书工作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省教育厅将视工作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开展免费提供义务教育教科书工作专项检查。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