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字〔2009〕5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教基字〔2009〕25号)精神,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虞国庆 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王占铭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寿庆 省教育纪工委书记
成 员:刘雪平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胡 军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伍悦生 省会考办主任
肖 辉 省高招办主任
黄建国 省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会考办,伍悦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
1、负责领导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制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编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3、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划等、成绩公布、成绩管理等考务工作。
4、负责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阅卷人员资格标准和专家库。
5、负责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和完善考籍管理、信息评价网络化管理等软件。
6、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统计与分析,编写《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统计分析报告》。
7、负责有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调研工作。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