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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新生安全教育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9-07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新生安全教育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安全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更好地检验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的效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09]4号文)要求,决定今年在全省高校新生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由省勤工俭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协办。各高校保卫部门负责本校的组织实施。

  二、参赛人员

  全省高校2009年招收的新生。

  三、竞赛内容及形式

  竟赛内容主要参考《我的平安我做主——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采取开卷考试形式进行。

  四、竞赛的组织及时间

  各高校在指定时间,集中组织,统一考试。省教育厅将抽调高校保卫部门2位同志(其中负责人1人)组成巡考组,对学校进行交叉巡考。巡考组将协助学校核对参考人数,查验试卷封装情况,并分发各考场。考试时间120分钟,拟定10月下旬考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竞赛成绩评定

  考试结束后,省巡考组当场随机抽取2个班(总人数不超过80为宜)的试卷密封带回,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集中阅卷;其他试卷由巡考组核对数量后,由学校自行组织阅卷。

  团体优秀组织奖:由省教育厅集中阅卷的生均成绩即为学校参赛的团体成绩(未参加竞赛活动的学校,团体成绩按零分计),并按分数高低进行团体排名。团体优秀组织奖按本科组和专科组分设,并在新生参考率不低于90%,团体排名前40%、生均成绩不低于70分的学校中产生。

  个人优胜奖:学校阅卷与省教育厅阅卷合并后,以学校为单位,在得分不低于85分的参考学生中,按本校参考总人数的0.1%(不足1人的,可以按1人计)进行推荐。

  六、其他

  教育厅对团体排名及得分、优秀组织奖、个人优胜奖予以通报,团体排名列入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评内容。

  请各高校将抽调省教育厅巡考组人员名单(见附表1)及参加竞赛活动的新生人数(见附表2),务必于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0791—6222620。

  附表1:高校抽调巡考组工作人员报表

  附表2:高校新生安全教育知识竞赛活动统计表

                    二○○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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