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党字[2009]52号
各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从2009年9月开始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次活动以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领导班子和负责人为重点,全体教职工党员参加,离退休党员和学生党员分别参加部分学习活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一并参加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 为加强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宏观指导,根据《江西省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赣学组字〔2009〕46号)和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次活动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基本结束,以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领导班子和负责人为重点,全体教职工党员参加,离退休党员和学生党员分别参加部分学习活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一并参加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其中,集中活动时间在本学期寒假前基本结束。集中活动前安排1个月的时间,用于充分做好准备工作,集中活动后,安排1个月的时间,用于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为加强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宏观指导,根据《江西省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赣学组字〔2009〕46号)和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这一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好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于巩固和拓展整个教育战线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教育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中等职业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已经从注重规模发展进入到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但是,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现状,与实现“科教兴赣、人才强省”的战略目标要求相比,总体上依然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培养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二是优质教育资源依然短缺;三是农村、边远和贫困山区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四是教育体制机制活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面对新阶段的新情况、新挑战、新任务,不断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推进科学发展,就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点多面广,数量众多,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数百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是面向未成年人的教育,这一阶段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成长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认真组织开展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因此显得尤其重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担负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职责,务必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和对自身工作的巨大推动、引领作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准确把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紧紧围绕“办什么样的学校、怎样办好学校”和“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两个根本性问题,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关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为保证,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密切联系学校实际,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即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有效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
——要按照更加注重取得实效的要求,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全省教育系统创新发展年等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设计实践载体,明确活动主题。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以围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在广大党员、教师中开展“科学发展当先锋、教书育人展风采”主题实践活动。在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更新职业教育理念、创新对接体制机制、改革教育教学模式、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生职业素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在普通高中,要围绕“树立科学教育理念,满足学生多样需求,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服务学生未来发展”等方面,设计活动载体;在义务教育学校,要围绕“关注学生身心发展,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来设计活动载体。要通过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活动载体,激发广大党员教师争先创优的热情,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积极参与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学校教学、管理的各个方面。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突出联系实际,强调注重实效。要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学校实际,从一开始就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着力找准并努力解决在办学理念、办学行为、教育质量、校园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师德师风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查找并认真解决办学行为不够规范、素质教育推进不力、教育结构不够合理、学校管理不够到位、教育质量不够理想、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不够等问题,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要求更加切合学校和教师的实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按照更加注重简便易行的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探索创新学习实践活动形式。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坚持中央、省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灵活安排学习实践活动时间,科学设计学习实践活动步骤,探索创新学习实践活动形式。在学习内容上注重通俗易懂,在学习方式上注重喜闻乐见,在活动形式上注重探索创新。在推进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坚持厉行节约,力戒形式主义,但不得降低要求,不得虚与应付,不得讲形式走过场,不能以教学任务重和工作忙等理由影响学习实践活动。
——要按照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的要求,区别不同类型不同对象,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防止学习实践活动一个模式、一个标准。
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等不同类型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分别找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因地制宜地组织活动;区别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党员和教职工党员的不同职责,分别提出具体要求;针对不同学校、不同年龄段、不同学科、不同岗位教职工党员的特点,加强具体指导。对于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党员,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实践活动。
——要按照更加注重强化基层的要求,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学校党组织建设。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比较健全,具有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能力,要积极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学校党组织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学校党组织推进科学发展的执行力,努力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教职工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教职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基层学校党组织建设带动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带动学校共青团组织建设。
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契机抓紧建立基层党组织。
——要按照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的要求,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实践活动的协调和联动。
全省各级教育部门要把第一批、第二批教育系统学习实践形成的成果通过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学校,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需要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纳入到各级教育部门整改落实的内容。要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与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任务,统筹安排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统筹安排专题理论学习和结合教育教学具体问题的学习。要为学校之间的交流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探索通过结对帮扶、上下联动等方式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工作
全省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江西省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赣学组字〔2009〕46号)和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意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对抽调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和指导检查工作的党员干部以及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行政负责人等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各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设计符合实际的实践载体;组织开好动员会,搞好思想发动,并充分运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集中活动按照3个阶段有序推进,主要抓好6项工作,在本学期寒假前基本结束。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9月下旬开始,10下旬完成。主要抓好学习讨论、调查走访两项工作。
认真抓好学习讨论。要从学校实际出发,灵活安排学习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组织党员联系学校发展变化,进行坚持党的领导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要把维护民族团结的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学习《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温家宝同志在第25个教师节前夕视察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刘延东同志在庆祝第25个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要抓好集中学习,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要做到“四个一”: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一次辅导报告,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请先进典型介绍一次经验,看一场介绍科学发展经验和做法的教育片。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要先行一步,进行科学发展观的的学习与思考,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体教职工。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做学习辅导报告。农村小学党员集中学习,原则上由乡(镇)中心校统一组织。要创新学习形式,通过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典型引导学、党员自觉学等方式,增强学习效果。对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要采取送学、帮学和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组织好学习。要总结推介一批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组织各学校和党员、教师对照学习。在此基础上,要组织党员、教师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讨论,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努力形成坚持科学发展、服务教育强省、办人民满意学校的共识。
深入进行调查走访。要组织广大党员、教师开展“进班级、进家庭、进单位、进社区,为学校科学发展献计献策”为主要形式的“四进一献策”调查走访活动,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家长、合作行业企事业、用人单位、上下级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影响和制约学校进一步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织负责人分别牵头进行重点研究,及时将学习实践活动与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要将调查走访与开展结对助学、扶贫帮困等活动结合起来,帮助家庭困难教职员工和贫困学生、留守学生、孤残学生等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10月下旬开始,12月上旬基本完成。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两项工作。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设党委的学校和虽未设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学要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他学校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分析检查在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社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着重查找办学理念、工作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民主生活会前,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之间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团结的目的。上级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按有关规定派人参加会议,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或指导员要列席会议、专题指导。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总结,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布,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检查组报告有关情况。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这一主题,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委员特别是书记要根据征求到的群众意见进行分析检查,其他党员要对群众意见和支部的分析检查进行评议讨论,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应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设党委的学校和虽未设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学领导班子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充分反映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员校长要共同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召开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指导检查组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严格把关。其他学校要对调查走访、组织生活会中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也可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为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打好基础。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要向全体教职工作分析检查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12月上旬开始,1月上旬基本完成。主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
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设党委的学校和虽未设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学要按照查找出来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整改落实方案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体现师生员工意愿,充分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把学校应对当前形势、推进科学发展的主要措施和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纳入整改落实项目,做到可操作、能落实、好检查。其他学校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师生员工通报,做出承诺,接受监督。
解决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些通过努力在活动期间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多为师生员工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实事好事。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有关教学教研教改、学校管理、后勤服务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对于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集中活动基本结束后,还要安排适当时间,继续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抓紧整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督促重新整改;对新出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尽快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在此基础上,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组织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学校,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
四、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实践活动的分类指导
(一)落实指导责任。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地方领导、系统指导”的原则,在省、市、县(市、区)三级地方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省、市、县(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宏观指导。各市、县(市、区)所直辖学校的学习实践活动,由同级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指导。
学校党的关系不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的,其学习实践活动由党的关系所在地党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负责具体指导。
各学校党组织具体负责本校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员校长负直接领导责任。
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
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活动的同时,要注意吸收非中共党员的学校行政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教师参加有关活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加强督促检查。
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派出巡回指导组,加强对全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实践活动的巡回指导。
市、县(市、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要统筹安排,向直属学校和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向其他学校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员。同级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应加强对指导检查组和指导员的联络沟通、协调指导。
各级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的学习实践活动,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公办学校学习实践活动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指导。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找准开展活动的结合点,注意邀请学校董事会和行政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层对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理解和支持,达到同频共振的效果。
(三)正确处理工学矛盾。
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合理安排活动时间,不强调过多集中,尽可能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学校教学、管理、党建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各项活动和“我爱我的祖国”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