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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五届江西省教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9-27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第五届江西省教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全省各级教研室以省教育厅2007年颁布的《江西省各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修订稿)》(赣教教研字[2007]年10号)(以下简称《条例》)文件为行动指南和工作依据,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在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课程建设和教研室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进一步检查各级教研室尤其是县、市(区)教研室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切实抓好教研室能力建设,我们决定于12月中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第五届教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

  (1)先进教研室

  (2)教研工作特色奖,包括课程改革、教学指导、教学科研三种特色。

  2.先进个人

  (1)优秀教研员

  (2)先进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名额不超过所在地县、市(区)教研室单位数额的1/2,其中先进教研室和教研工作特色奖各占一半;先进个人名额设区市级教研室3名,县、市(区)级教研室1名,其中优秀教研员和先进工作者按5:1的比例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先进教研室

  (1)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各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修订稿),制订了相应的措施,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中成绩显著。

  (2)近几年有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业绩被全国或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登载在全国刊物上;有3个省级以上结题课题。

  (3)教研室领导班子配齐,结构合理,工作效率高,团结合作,廉洁奉公;教研员配备整齐,学科建制完整,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聘用率符合国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85%以上。

  (4)教研室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完善了教研员岗位职责、政治与业务学习制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网络与课题管理办法、财务制度等。

  (5)建立网络教研平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网络教研活动,特色明显,成绩突出。

  (6)办公条件完备,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每人配备了办公电脑,有图书资料室,使用效率高。有能满足教研工作需要的专用机动车。

  (7)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重视,给予教研切实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教师津补贴发放到位,地方政府有专项经费补助等。

  2.教研工作特色奖评选条件

  (1)课程改革先进单位

  ①认真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建立了科学高效、相互协调的课程管理体系,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良服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中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教学指导、教学科研和服务基层等工作。

  ②制订了农村课程改革措施,设区市教研室每年组织到农村学校送课、讲座不少于80节,培训农村教师不少于200人次,开展各种农村教学帮教(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县(区)教研室每年组织到农村学校送课不少于40节,培训农村教师不少于100人次,开展各种农村教学帮教(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

  ③近几年内有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业绩被全国或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登载在全国刊物。

  ④有主管部门批准的课改实施方案,建立了各项保障制度、考核办法或指导意见等。

  ⑤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课程改革和成果展示活动,形成了本地课改展示交流的有效机制。

  (2)教学指导先进单位

  ①制定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或教学评价体系文件、教学指导意见(教学常规及同类文件),每年开展了有效评估,为教育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②对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学指导、教学管理和教学督导,建立了一系列教学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和办法。

  ③制订了农村教学改革措施,设区市教研室每年组织到农村学校送课、讲座不少于80节,培训农村教师不少于200人次、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县(区)教研室每年组织到农村学校送课、讲座不少于40节、培训农村教师不少于100人次、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

  ④每学期开展了本地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学业评价,提出了教学指导措施或方案等,统计分析报告齐全。

  (3)教学科研先进单位

  ①制定了本地的课题研究规划和地方课题(堂)指南。

  ②建立了课题研究的规章制度和保障机制,有效指导学校或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每年进行了课题培训,课题管理有专人负责,课题管理资料齐全。

  ③近几年在省级课题申报中至少有2个重点立项课题或1个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每年参加了省级培训。

  ④近几年教研室领导至少主持了1个省级课题并结题,单位内有国家级课题结题或省级重点(优秀)课题结题,教学科研成果明显。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优秀教研员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从事教研工作满三年。

  (2)每年坚持深入学校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组织和参与教研活动4次以上、讲座5次以上或承担教师培训10课时以上。

  (3)近几年主持了省级课题1个或在国家级专业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省级刊物2篇以上。

  (4)近几年指导教师参加全国教学比赛获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或在培养和培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工作中成绩突出。

  2.先进教研工作者

  (1)热爱教研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无违纪行为或受行政处罚现象。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出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

  (3)廉洁自律,无私奉献,服务意识强,群众满意度高,在近几年的考核中至少1次评为“优秀”或单位先进个人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办法

  先进教研室和教研工作特色奖、先进个人的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自愿原则,采取单位申报,设区市教育局初评后等额推荐,省教育厅采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等额评选。

  (二)评选程序

  此次评选严格按照组织申报——材料评审——实地考查——综合评价四个程序进行。

  1.组织申报

  各级教研室根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全面开展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业绩从2006年1月至申报日期止。

  2.材料评审:我们将聘请有关专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细则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根据分配给各设区市的各项评审名额分项目按照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实地考查:我们将组织4至5个考查组于2009年12月下旬,对各设区市进行实地考查(标准见附件1),另抽查1个县级教研室,对抽查的县级教研室实地考查标准参照附件1进行。最后由考察组专家提出考查报告。

  4.综合评价:根据专家对申报材料的评审结果和实地考查情况,我们在2010年1月全面进行复核,并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推选出各项先进教研室、教研工作特色奖和先进个人的名单,由省教育厅予以表彰。

  (三)评选材料报送

  各级教研室根据自评结果按要求填写《第五届江西省先进教研室申报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第五届江西省先进单位(课程改革、教学指导、教学科研)申报推荐表》(见附件3)、《第五届江西省教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4);同时附上申报评选项目所需的业绩材料复印件,以上报送材料由设区市教研室统一装订成册于2009年11月30日前直接邮寄至省教研室卢筱红同志收,同时附上申报推荐表电子文稿。电子邮箱:luxiaoh_1014@163.com。邮寄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邮编:330046,电话:0791-8517931。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要将评选活动与推动教研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评先活动,达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建设队伍,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要确保评先质量,做到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确保准确、具体。

  (四)需上报的评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附件:一、第五届江西省先进教研室评审细则

  二、第五届江西省先进教研室申报推荐表

  三、第五届江西省先进单位(课程改革、教学指导、教学科研)申报推荐表

  四、第五届江西省教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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