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9〕63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我省对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厅委托江西省高等教育评估所组织专家对我省高等学校申报的2010年度新增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进行了集中评审。评审总的原则为:紧密地围绕着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我们严格把握高校申报专业的办学条件,同时鼓励学校办出特色。从全省高校申报的193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中筛选出127个专业,其中教育部控制专业为24个。
现将我厅同意2010年度新增的103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未含教育部控制专业)予以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见附件1)。
同时,对部分高校要求更改学制以及撤消的专业予以确认(见附件2、3)。
新增和调整学制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从2010年秋季开始招生。望各校切实加强新增专业的建设,保证对新增专业的投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
1、二O一O年度江西省高校新增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教育专业名单
2、二O一O年度江西省高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学制调整一览表
3、同意撤消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一览表
二ΟΟ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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