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学体函[2009]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基教科(处)、体卫艺科(处),各大中专院校体育院(系)、部(室):
根据我会《关于下发2009年江西省大学生各项目体育竞赛规程的通知》和《关于下发2009年江西省中学生各项目体育竞赛规程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国家体育总局今年新颁布的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第三套规定动作的要求,现将我会制定的《2009年学生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各校按此规程要求,做好组织训练和报名参赛的准备工作。
鉴于目前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以及国家体育总局新颁布的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第三套规定动作须经过培训后施行等原因,故决定将此项比赛延至2010年3月19日—21日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举行。
附:2009年江西省学生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
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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