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函[2009]71号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今年是中央16文件下发5周年。为深入总结五年来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功做法,交流先进经验,推广优秀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范围
按照中央16号文件(中发[2004]16号)和省委15号文件(赣发[2005]15号)要求,各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校园文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学生社团建设、思政队伍特别是辅导员队伍建设、应急处置以及为大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等方面的创新工作案例。
二、撰写要求
1、案例要反映各高校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特色和优势,特别鼓励各高校报送院系、班级所开展的有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案例,鼓励报送学校运用新技术创新思政教育的案例,鼓励报送符合大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和载体的案例。
2、案例的内容应该包括: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一事一例,条理清晰,避免套话,字数限3000字以内。案例后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等。同时,工作案例中好的活动图片,可选1至2幅,与工作案例一并报送。
三、报送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总结中央16文件下发以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炼出好的做法和典型,在此基础上积极选送创新工作案例进行参评。报送参评案例的名额:本科院校为4个,独立学院为2个,高职高专为2个。已在近年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工作案例评选中获过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案例,经修改后可直接报送,不占报送名额。在各高校报送的基础上,委厅将评选出100个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创新工作案例,其中一等奖15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55个。对获奖的优秀工作案例,我们将汇编成册,供各高校学习使用。
2、所有报送的创新工作案例均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于2009年10月16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南昌大学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南昌大学北区行政楼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邮编:330047)。同时,请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件注明“创新工作案例”,发送至aspor@163.com。联系人:南昌大学罗亮亮,联系电话:0791—8304432;省教育厅戴乐旺;联系电话:0791—6212395。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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