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09〕3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2010年,我省将开展第六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为了切实将评选工作做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准确了解我省在职特级教师情况,请认真填写《全省在职特级教师信息表》(附后)。
二、请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对第六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如:现有评选办法是否科学,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如何保证农村教师在评选中占一定比例;如何把握教学研究机构和中小学校长的评选比例等。
以上材料请于 12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电话/传真0791-6219536, 邮箱171068830@qq.com。
附件: 全省在职特级教师信息表
二○○九年十 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