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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开展第六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意见的函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12-21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征求开展第六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意见的函

赣教师函〔2009〕3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2010年,我省将开展第六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为了切实将评选工作做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准确了解我省在职特级教师情况,请认真填写《全省在职特级教师信息表》(附后)。

二、请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对第六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如:现有评选办法是否科学,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如何保证农村教师在评选中占一定比例;如何把握教学研究机构和中小学校长的评选比例等。

以上材料请于12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电话/传真0791-6219536,邮箱171068830@qq.com

附件:全省在职特级教师信息表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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