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函〔2009〕10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2010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方针,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有效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新一年,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要按照“贴近教师,贴近课堂,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设置培训项目、制定培训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2010年教育预算编制工作,积极争取财政对教师培训工作的支持。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关于“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的规定,用好用足这一政策,采取以县为单位相对集中使用培训经费的办法,切实保证教师培训顺利实施,有效提高培训质量。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做好新一年本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辖区内各县(区)教育局认真填写《2010年市(县、区)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表格见附件,分县、区填写),于2010年1月底前汇总报教育厅师资处。联系电话:0791—6219536(兼传真),电子邮箱: shifc@jxedu.gov.cn。
省教育厅将统一转发各市(县、区)2010年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并对培训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附件: 2010年市(县、区)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