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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本专科专业工作指南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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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本专科专业工作指南

一、政策依据

目前,我省普通高校新增本专科专业工作的政策依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和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高字[2006]55号)和《关于新增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教高字[2006]58号)。

二、申报时间

根据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申请新增本专科专业每年进行一次,各校提交新增专业申报材料的时间为每年的7月31日之前。

三、申报材料

各高等学校申请新增本专科专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校要求新增专业的正式文件,附申请新增专业的汇总表;

(二)学校发展规划,主要是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三)本科或专科的新增专业申请表;

(四)人才需求论证报告,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它情况;

(五)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六)拟设专业的师资情况和设备情况;

(七)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附件下载

注:上述文件及新增专业汇总表、本专科新增专业申请表可到江西省教育厅网站主页的“政务公开”-“各类下载”栏目下载。

江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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