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0〕1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每年五月在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开展“素质教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逐步形成一年一次集中展示的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制度。鼓励各地、各校因地、因校制宜,创新素质教育载体,构建各具特色的素质教育推进模式,在全省逐步形成点面结合、丰富多彩、充满活力的素质教育长效活动机制,促进学生素质全面主动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的主题为:生态与发展。各地、各校要紧扣主题,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体验生态与发展的关系,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形成生态环保的学习生活方式,了解和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三、活动方式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年龄特点,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紧紧把握学科教育、课堂教学素质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吸引力强、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加强学生的生态素质培养。
幼儿园:通过加强幼儿园环境创设,开展生态环保游戏活动,自制生态环保玩具等方式,激发幼儿对生态环境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扩展幼儿对社会生活环境的认识,从小养成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习惯。
小学:通过开展童谣传唱、课本剧、读书、公益活动、知识讲座与竞赛等活动,让学生感受周边生态环境以及日常学习生活与环境的关系,培养爱护环境的意识和行为,了解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意义。
初中:通过开展小发明、小创造、绘画、摄影、演讲、主题作文和社会调查、公益劳动等,让学生了解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思考生态与发展的关系,培养关注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行为,明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高中:通过开展主题辩论、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等,理解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技术、政策法律、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关系,强化关心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为家乡生态环境保护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建言献策。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4月,省教育厅举行“素质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地、各校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各地、各校按照制订的实施方案,围绕主题,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
(三)总结阶段:6月,各地、各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省教育厅对“素质教育月”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是贯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的具体举措,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终身发展和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素质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各地、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要在活动中坚持教育性原则,把德育放在首位,突出育人功能;坚持参与性原则,以集体活动为主,使所有学生和教师都参与;坚持实效性原则,力求反映学校常态工作,反对形式主义;坚持特色性原则,结合实际,努力突出办学特色;坚持开放性原则,实行开门搞活动,实现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良性互动。要把“素质教育月”活动和推进新课程实施,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素质教育载体,提高活动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协调和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充分展示“素质教育月”的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宣传一批在“素质教育月”活动中教育理念先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新颖、教育效果好的地方、学校和活动项目,为推进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生态环保政策理念,加强校园生态文化建设,浓厚学校生态环保氛围,努力使广大师生人人知晓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个个愿为保护江西优良生态出力。
省教育厅将于5月在江西教育网(
www.jxedu.gov.cn)上开办“素质教育月”活动宣传专栏。各地、各校应及时将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在宣传专栏及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六、总结表彰
(一)为推动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省教育厅将对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取得突出成效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表彰。
推荐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单位应填写《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二),并提交反映本地、本校“素质教育月”活动的图片(20张)或视频录像(申报表和图片、视频录像需同时制作成文字稿和电子稿并刻录到光盘中)。
(二)为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的经验做法,省教育厅将编辑2010年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专辑画册和典型经验汇编,赠送给有关领导、部门指导和发放给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中小学(幼儿园)交流学习。
(三)“素质教育月”活动基本结束时,各地、各校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认真总结。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在
6月20日前
,将本市“素质教育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以及等额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一)的先进单位名单及相关材料(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图片、视频录像文字稿及电子文稿光盘)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传真:0791-6226544,电子邮箱:07916226544@sohu.com)。
附件:
一、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