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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4-2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为认真总结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做法,交流先进经验,推广优秀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范围和内容

  要求报送案例能真实反映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工作和活动,包括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团体训练、素质拓展、心理普查和测试、课程特色、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网络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心理保健员机制、学生心理社团等。案例内容应包括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要求一事一例,条理清晰,语言优美,事例生活,切忌空话、套话,字数限3000字以内。案例后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和E-mail等。同时,工作案例中好的活动图片,可选1至2幅,与工作案例一并报送。

  二、报送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本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炼出好的做法和典型,积极选送创新工作案例。报送参评案例的名额:本科院校为4个,独立学院为2个,高职高专为2个。在各高校报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出全省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创新案例,根据报送数量,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个。对获奖的优秀案例将颁发荣誉证书,并视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结集出版。

  2、所有报送案例均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于2010年6月30日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北区行政楼王青华收,邮编:330047)。同时请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件注明“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发送至jxgxxyh@126.com。 联系人:邱美玲,王青华, 联系电话:0791—6653593(邱)0791-8847838(王)。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是推动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总结,提炼特色,把真正优秀的案例推选出来,切实达到推广经验,推动工作的目的。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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