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函〔2010〕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厅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7]7号、赣发[2008]9号文件精神,更好的总结、交流、推广全省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研究部署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各项工作,经研究,定于2010年3月下旬在新余市召开第三次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进会暨2010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2010年度全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工作,研究布置2010年工作任务。
2、总结、交流贯彻中央7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精神,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研究落实进一步推进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措施。
3、观摩新余市开展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取得的成果。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领导1人;
2、各设区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处)或基教科(处)负责同志及专干各1人;
3、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1人;
4、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 2010年3月25日至27日。25日下午报到,27日离会。
2、会议地点:新余市北湖宾馆。
四、发言单位和主题
新余市:重点介绍全市开展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抚州市:重点介绍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上饶市:重点介绍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做法和经验。南昌市西湖区:重点介绍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做法和经验。宜春市高安市:重点介绍加强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开展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每单位发言限时10分钟。
五、会议要求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2009年贯彻中央7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学校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情况以及2010年工作安排形成文字材料,打印60份带到会议交流。
2、请参加大会交流的单位将经验交流材料电子版于 2010年3月10日前发至 twyc886@163.com,定稿后由各单位印60份带到会议交流。
3、请各单位接会议通知后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 2010年3月10日报我厅体卫艺处和新余市教育局,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到会。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谢婷,联系电话:0791-6226708;新余市教育局黄文新,联系电话:13979022299;胡琨,联系电话:13979092247。
4、参加会议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各设区市和高安市、南昌西湖区各限安排司机1人。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抄送:南昌市西湖区教育局、宜春市高安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