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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推荐及初选事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4-2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国际处    



关于推荐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推荐及初选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受国家汉办委托,现将我省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推荐及初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0年4月19日5月17日

  二、岗位情况: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636个,国家公派教师岗位160个,岗位情况及要求可登陆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三、推荐人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要求。
  (二)除以上条件外,申请孔子学院/课堂的教师人选需满足《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附件3)要求。
  (三)推荐教师不限于在编教师。
  (四)孔子学院/课堂教师人选由中方合作院校按1:1.5比例推荐。非合作院校教师也可申请。

  四、 推荐程序
   (一)填写表格
  申请人选须先登录http://shizi.chinese.cn/ 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4)或《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附件5)填好后网上直接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二)单位审核
  1.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非直属高校须将推荐材料提交省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送国家汉办。
  (三)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0年5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江西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要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五、选拔面试
  国家汉办将对推荐人选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等。面试时间拟定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 号)执行。我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岗位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工资待遇。

  七、初选

  我厅将对被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初选,然后报国家汉办审核,由国家汉办择优参加面试,为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政编码:330022

  联系人:李海军

  电 话:13576277861(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传 真:0791 -8120035

  Email:navylee@jxnu.edu.cn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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