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电传字〔2010〕1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全军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学生军训工作调研与检查的通知》(教防办函[2010]4号)文件精神和《2010年江西省学生军训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学校贯彻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情况,促进学生军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做好迎接国家学生军训工作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学生军训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组织领导方面。主要检查各地、各学校学生军训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配情况,工作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中采取的措施、收到的效果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教学实施方面。主要检查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情况。
3、师资队伍建议方面。主要检查专职军事教师、派遣军官的配备、管理、使用,协调解决驻军部队、军队院校、武警部队承担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情况。
4、训练保障方面。主要检查学生军训经费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学生军训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军训枪支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安全防事故工作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
1、自查阶段: 2010年6月10日以前,各设区市、省属大中专院校完成对本地、本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的自查,并于 6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分别报省学生军训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6226708,Email: twyc886@163.com)、省军区学生军训办公室。
2、抽查阶段:2010年6月中旬省学生军训办公室、省军区学生军训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学校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3、迎检阶段:2010年6月中旬开始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有关业务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将对各省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把它作为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具体举措,密切配合,共同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走过场。
2、各单位在这次学生军训工作自查中,要认真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学生军训工作创新发展。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军区司令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