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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出具证明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6-21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出具证明的通知

赣教师函〔2010〕3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从2010年起,我省实行中小学教师全省统一招聘,招聘对象为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或当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教师招聘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一般在7月份,笔试入闱人员必须出具教师资格证或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条件证明等材料,复审合格方可才参加面试。而我省对当年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发证时间一般都在8月份,这部分人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出教师资格证书。

为帮助当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顺利应考,请各市、县(区)教育局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为符合认定条件、因时间关系暂未拿到证书的考生开具证明。证明样式附后。

附:证明(样式)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 明(样式)

兹有×××,身份证号××××××,在我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经审查,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

特此证明。

(盖章)

×××教育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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