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教育宣传工作测评指标
体系(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教育宣传工作,确保全面贯彻好党的宣传方针,以富有吸引力和感召力的新闻宣传,努力把重大的教育决策部署宣传到位,把涉及群众利益的教育政策解释到位,把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引导到位,为推进江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宽松、更加和谐的舆论氛围,按照委厅领导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逐步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的教育宣传建设测评机制,推动全省教育宣传工作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结合我省教育宣传工作情况,在充分征求和吸收部分设区市教育局、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江西教育宣传工作测评指标体系(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下半年,委厅将按《江西教育宣传工作测评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对部分设区市教育局和部分高校的宣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测评工作分为自评和专家组实地测评估两个阶段进行。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测评工作,要把测评尤其是自评工作作为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规范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实效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作用,对照指标体系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内容。抽查的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联系人:罗红卫;电话及传真:0791—6212395。
附件:江西教育宣传工作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二00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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