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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2010年暑期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6-09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江西省2010年暑期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字[2008]19号)精神,今年继续由省教研室牵头,分赣北、赣东、赣西、赣南四个片区组织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今年暑期培训科目为高一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学科。高二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学科。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高中即将承担高中新课程高一年级、高二年级相关学科教学任务的骨干教师、高中实验专家指导组成员和省、市两级高中学科教研员。(注:已参加了两次教材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四、费用:参加省级培训教师的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省里统筹解决。

五、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1.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教材培训工作统一在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研室牵头,各设区市、县教研部门共同参与完成。

2.省教研室统筹安排省级骨干教师的教材培训工作,各市教研室负责协助省教研室做好省级骨干教师的组织、选拔和报名等工作,并指导各县区的培训工作,各县区教研室负责开展以校为单位的分学科的校本培训。

3.省级骨干教师教材培训的讲课教师由省教研室协调有关教材出版单位派出。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教研室尽快将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通知到各高中学校,培训时参训教师自带教材和教师培训手册赴会,培训期间不再提供相同资料。

培训报到采取实名制,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教研室和学校要求参训教师带好身份证明,名额外的一律不予接待。为保证前后两期培训的时间衔接,培训结束参训教师应按时离开培训地点。

有关培训的详细要求,请提醒参训教师注意查看“江西教研网”(www.jxjyedu.cn)上的信息。

附件:2010年暑期高中教材培训时间和地点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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