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0〕43号
各有关教师教育院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教师教育院校培养小学教师的教育质量,提高教师教育院校骨干教师的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更好地为我省教师教育服务,委托江西师范大学举办教师教育院校骨干教师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参训教师在教育理念、教学水平、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与课程设计、科研能力等方面有明显提高,为我省培养一批从事教师教育的骨干力量,提高教师教育院校的师范教育教学水平,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
二、培训对象
各教师培养院校骨干教师3人(院校名单见附件)、“江西省教师教育学科教研中心”各中心组组长(或副组长)1人、教务组全体成员。参训人数共80人。
三、培训内容
1、教师教育发展与高师教师成长
2、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介绍
3、高师课程与教学设计
4、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5、教师科研能力的提升
6、定向生培养与质量的提高
四、培训形式
专家讲座、专题研讨;校本研修、论文撰写;成果分享、外出考察。
五、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培训时间: 7月23日-31日(23日报到)。
培训地点:南昌市滨湖别墅酒店(湖滨南路68号,五湖大酒店斜对面)。从八一广场乘坐4路公交车——竑鼎福第——从湖滨南路步行200米左右即到;火车站乘坐5路公交车——南京西路口——从湖滨南路步行200米左右即到。电话:8821555)
联系人:江西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李小琴 ,联系电话:0791-8120870,13879119603,电子邮箱:terise@126.com。
六、培训要求
1、要加强培训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承训单位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协调培训工作,要认真开展前期调研、目标设定、课程设计、团队组建、学术研讨等工作。
2、要精心制订培训方案。要按照培训目标,结合实际需要来制定详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要加强培训过程管理。要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学员的考核评价,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培训材料汇总报送教育厅师资处。
七、培训费用
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补助,免收学员培训费。承训单位要安排好学员食宿,学员住宿费(收取参训人员住宿费、伙食费50元/天,不足部分由承训院校在培训费中补助)。培训期间学习考察费用回所在单位凭据报销。
附件: 教师教育院校名单
二○一○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