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备字〔2010〕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国移动爱心图书馆(室)”项目自2006年启动以来,已在我省多所中小学建立了“中国移动爱心图书馆(室)”。为充分发挥“中国移动爱心图书馆(室)”的作用,鼓励广大项目学校师生积极开展读书活动,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关于举办2010年教育部、中国移动爱心图书馆项目读书征文评比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司函[2010]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江西省“中国移动爱心图书馆(室)”项目学校读书征文评比活动(以下简称“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比活动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站承办。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评审工作。
二、活动对象
全省“中国移动爱心图书馆(室)”项目学校的学生,分为小学组和初中组。
三、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此次评比活动,要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各设区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组织项目学校参加本次评比活动。各项目学校校长作为联系人并负责本校的征文活动,各参评学生要有指导教师对其进行指导。
(二)征文主题为:阅读“中国移动爱心图书馆(室)”图书后的体会与感想。本次评比活动文体不限,小学组每篇文章字数要求为500-800字,初中组每篇文章字数要求为800-1000字。
(三)全省54所“中国移动爱心图书馆(室)”项目学校(见附件一)都必须参加本次征文评比活动,每所学校至少要有10篇征文作品参加评比活动。
四、奖项表彰
(一)小学组、初中组作品奖(分为一、二、三等奖)。作品奖占全部参评作品总数的70%。本次评比活动结束后,将选拔10篇小学组作品,5篇初中组作品报送教育部,参加全国2010年教育部、中国移动爱心图书馆项目读书征文评比活动。
(二)指导教师奖。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将被授予指导教师奖。
(三)团体奖。根据各参评学校学生获奖情况,计算学校团体总分(每个学生作品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各校学生个人成绩前10名得分总和将作为该校的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前6名的获团体奖。
向获得作品奖、指导教师奖和团体奖的个人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对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征文评比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各设区市请于 2010年9月10日前,将本地项目学校的征文作品纸质稿和电子稿、“评比活动申报表”(见附件二)、“评比活动联络员表”(见附件三),一并报送省教育技术装备站。
联系人:吴国华
联系电话:0791-8620034
通信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教育大厦二楼
邮编:330006
附件:
一、江西省“中国移动爱心图书馆(室)”项目学校名单
二、评比活动申报表
三、评比活动联络员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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