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0〕5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教师司[2010]2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参加“国培计划(2010)-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总结提炼班主任工作的经验,发挥骨干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班主任专业基础与核心能力、班主任专业成长与发展、班主任培训组织与实施等。
1、班主任专业基础与核心能力:包括当代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预防、学生行为干预与个别生教育、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方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家校沟通与合作、安全教育等。
2、班主任专业成长与发展:包括班主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优秀班主任工作经验与成长规律总结提炼、班主任创新与研究能力培养等。
3、班主任培训组织与实施:包括班主任培训规划设计与组织管理、班主任有效培训的模式与方法、班主任校本培训的设计与实施等。
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实施,以案例为载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题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观摩考察与反思体验相结合。
三、培训对象
骨干班主任培训对象: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小学、初中、高中骨干班主任的培训对象须是获得省级(或地市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
班主任培训者培训对象: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者。负责本地班主任培训工作的管理人员、教师或教研员。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培训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2010年8月至10月,培训10天(50学时),每班50人。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由承训院校另行通知。
1、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北京教育学院,联系人:杨秀治,电话:13810767427,传真:010-82089643,电子邮箱: yangxzh@163.com。
2、初中骨干班主任培训:西南大学,联系人:夏海燕,电话:13883221093,传真:023-68867157,电子邮箱: xiahyzxr@163.com。
3、高中骨干班主任培训:首都师范大学,联系人:向于峰,电话:13681545432,传真:010-68465058,电子邮箱: netyufeng@163.com。
4、班主任培训者培训:北京师范大学,联系人:余艳,电话:13366157638,传真:010-58808894,电子邮箱: yuyan_bnu@bnu.edu.cn。
五、有关费用
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核销。
六、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拔工作,严格掌握参训学员的选拔条件,于8月6日前将《“国培计划-班主任培训项目”学员候选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省教育厅师资处。
联系人:黄永智,电话:0791-6219536,电子邮箱: 9538566@qq.com。
附件:
1、 “国培计划-班主任培训项目”学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 “国培计划-班主任培训项目”学员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