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赣府厅字[2006]20号)精神,受省政府委托组成8个督导评估组,定于 9月25日至30日,对南昌红谷滩新区等16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教育工作进行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经研究,决定抽调下列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业人员为评估组成员:
九江市(2人)
黄福林 九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洪卫国 德安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上饶市(3人)
周 延 省督学 原上饶市教育局副局长
汪德生 上饶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副站长
程庆新 婺源县政府督导室副主任、教育局财务股股长
抚州市(4人)
游日辉 省督学 原抚州市教育局局长
乐忠诚 抚州市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陈文良 金溪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魏九安 金溪县第一中学校长
宜春市(3人)
李谟清 省督学 原宜春市教育局局长
罗小平 宜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副站长
段 燕 (女) 铜鼓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
吉安市(2人)
汤秀杨 遂川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汤有珍 安福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赣州市(2人)
汪国珠 省督学 原赣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钟水生 瑞金市政府督学、高级经济师
景德镇市(2人)
吴才有 省督学 原景德镇市教育局局长
朱爱民 省督学 原浮梁县人大副主任、教育局书记
萍乡市(2人)
彭余康 芦溪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王跃军 萍乡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干部
鹰潭市(1人)
刘 勇 贵溪市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新余市(1人)
何 海 新余市教育局计财科副主任科员、会计师
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7人)
钟显东 省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
赖润身 原教育厅计财处副处长
邹文弢 省教育厅基教处主任科员
王太清 省教育技术装备站科长
吴国华 省教育技术装备站干部
高 萍 (女)省教育技术装备站干部
胡若杰 省电化教育馆科长
请各市、各处室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落实上述所抽调人员,并为抽调人员提供工作便利。被抽调人员务必请9月24日上午12点前到南昌市惠苑宾馆报到,下午集中培训。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