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0年度研究项目招标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招标项目名称及要求见《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0年度招标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时按指南要求进行设计,不得改变课题名称。
有关招投标文件可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查阅, 或与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招标文件包括:(1)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申请评审书(A、B表);(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3)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4)关于受理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的函。
项目经费由有关研究基地按规定拨付。项目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招标课题所在研究基地。
二、招标条件
1、项目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课题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真正组织参与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任实质性的任务。
3、项目负责人须按《江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有一定的驻所研究时间,并开具驻所研究证明。
4、已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三、投标办法
申报人填写《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申请评审书》(2010年版)“A表”2份、“B表” 5份,于9月19—20日报送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校友楼二楼219室。(邮寄材料请保证在此日期前收到),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剑萱,电话0791-8120130,13870953281。
四、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评审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不通过者,不再组织重新论证。
特此通告
附件:
1、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0年度招标项目指南
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申请评审书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一○年 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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