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10]156号)要求,现将我省高校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按照教育部《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10]156号,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阅)中规定的中期检查范围、中期检查内容及审核要点组织好中期检查工作。
二、由各高校社科(科研)处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检报告书》并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含电子版),以学校为单位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中检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如有事项变更,须填写《变更申请表》。有关样表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三、请各高校将以下材料于2010年9月12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中期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
(4)各高校的《中检汇总表》及电子版。
省教育厅社政处
2010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