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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9-3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2010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一批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点和规律、体现时代特征、江西风格和学校特色、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成果和品牌,不断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文化环境,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评选2010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0]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10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高校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09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09年以来新近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励志教育,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建功立业的远大志向的举措和实践。

  2、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在新形势下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方法和创新。

  3、不断丰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抓住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庆日等契机,深入挖掘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4、大力拓展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新阵地,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利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探索和成果。

  5、展示精神风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高校校园文化活动,推进高雅艺术和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过程和亮点。

  6、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材料要求

  1、每项申报成果须提供5000字左右的说明材料,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并提供能够充分展现成果的电子照片3-5张。

  2、每项申报成果须按照相关要求填写《2010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表中要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本科院校每校可推荐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2—3个,独立学院、专科(高职)院校可推荐1—2个。学校党委要把好政治关,注意把握申报成果的政治倾向和思想导向。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校园文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提炼特色,积极组织申报参评,力争取得好成绩。

  2、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2010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每项申报成果须提供纸质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版1份(发送至jytszc@sina.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校2010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寄至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戴乐旺,联系电话:0791—6212395,邮编:330046。

  3、省教育厅将在各高校申报的基础上,评出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附件:2010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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