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0〕6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安排,我省决定实施“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为全省每个乡镇初中、小学每个学科各培养1名骨干教师,全省共培训3.3万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参训教师的教学技能,提升学科教学策略和教学评价的能力与水平,专业化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利用网络教育促进专业发展的能力,打造教师合作、交流的平台。为我省认定一批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使他们更好地适应新课程的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教师整体素质提升,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
二、培训对象
全省每个乡镇初中、小学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每个学科1人。培训的学科有:
小学:小学思想品德,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科学,小学教育(文科综合),小学教育(理科综合),小学信息技术等11个学科。
初中: 初中思想品德,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生物,初中物理,初中化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中信息技术等14个学科。
三、培训时间
2010年11月——2011年4月。后期网络远程在岗研修3个月。
四、培训内容
培训围绕两个模块进行,分别为:公共课程模块(含师德与教师职业成长、班主任工作、教育技术能力)和学科教学模块,围绕学科教学技能、学科教学策略和学科教学评价,设计若干专题,针对每个专题确定相应的研修主题,围绕主题进行课程学习,并组织相应的研修活动。培训时间为80学时。
五、培训方式
采取视频授课与集中答疑、教学观摩与案例分析、专题研讨与自主研修,成果展示与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分学段、学科,按100个人一班的规模形成学习班级,班级组建以计算机随即方式产生,形成跨区域的学习共同体。在省级辅导教师和班级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班级研修活动或跨区域研修活动。
把短期集中培训与网络远程培训结合起来,在短期集中培训中安排网络远程培训的培训者培训项目,为网络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培训一批网络虚拟班级辅导教师和管理者,指导学员网络学习、网络研讨与交流、学习反思、实践与行动以及学习成果交流以与展示,并督促、检查和管理学员的学习过程与学习质量。
六、学员选拔条件
选拔条件原则按《关于选拔推荐农村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20号)要求,参训教师要具备一定的网络操作与学习能力,理解网络学习的方式和特点,特别优秀的教师年龄不超过50岁。选中为参加师范生顶岗实习置换培训和短期集中培训的教师仍应积极参加远程培训。
学员完成各项培训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结业证书,并由省教育厅认定为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
七、其它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11月10日前将学员信息表(附件)报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处。联系人:潘莹璐、刘娅老师,联系电话:0791-8120873,电子邮箱:632024809@qq.com 。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