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备字〔2010〕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备字〔2008〕4号)以及九江等七个设区市的申报,经研究,决定对九江市同文中学等19所学校进行中小学一级图书馆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标准
评定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评定方法
根据设区市对申报一级图书馆学校的初评成绩,我厅先组织对排名前列(大地市排序前二名,小地市排序第一名)的学校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后再继续评定其它学校。若排名前列中有一所学校经省评定不合格,则该设区市其它学校不再评定。
三、评定时间
评定工作安排在2010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线路另行通知。
四、评定程序
每个学校图书馆评定时间为半天,主要程序是:
1、听取学校图书馆建设工作全面汇报。
2、查阅核实图书馆的有关资料、数据。
3、组织教师、学生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了解图书馆服务和应用工作。
4、按评定细则逐项核查打分并进行综合评定。
5、向学校反馈评定意见。
五、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协调做好评定安排,及时通知各受评学校做好准备工作。
2、评定工作坚持节约从简的原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