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函〔2010〕5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2009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交流现场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0]15号)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经验,经研究,定于12月中旬在南昌市召开第二次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交流现场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通报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评选结果; 2、总结、交流各地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经验; 3、学习、考察南昌市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 4、进一步研究、部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 二、与会人员 1、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基教科(处)长; 2、邀请在大会上发言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 3、部分县(市、区)教育局局长。 三、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 12月12日至14日,12月12日报到, 14日离会。 2、会议地点:泰耐克大酒店(南昌市红谷滩新府路28号,秋水广场附近) 四、其他事项 1、部分县(市、区)教育局局长与会名额为:赣州市8个,南昌市、上饶市5个,九江市、宜春市、吉安市、抚州市4个,景德镇市、萍乡市2个,新余市、鹰潭市1个。 2、凡设区市教育局推荐提供了书面经验交流材料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均出席会议(包括在部分县(市、区)教育局局长与会名额当中)。 3、邀请在大会上发言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4、会议仅安排各设区市教育局一名司机食宿,其余参会人员司机食宿自理。 5、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本地参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以Word格式制作),务于11月30日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彭漳明;联系电话、传真:0791—6226544 ,邮箱:1343135152@qq.co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