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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3-21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表彰全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赣教体艺字〔2011〕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学校艺术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第13号令《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坚持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改革为动力,以丰富学生知识、开阔学生视野、活跃学生生活、提高学生素质为目标,把加强学校艺术教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加强艺术课程建设,建立大中小学校艺术教育体系,提高艺术教师素质,改善艺术教育设施条件,提高艺术教育科研水平,学校艺术教育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涌现出一大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成效显著、具有表率作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我省学校艺术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南昌师范附属实验小学等128个单位为江西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南昌市第二中学陶光华等195名同志为江西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另将我省30个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并公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进我省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各地、各学校和全体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为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而奋发努力。
  附件:

一、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全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三、全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一至附件三.doc (下载)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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