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江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
各设区市教育局、普法办,各高等院校,各省属普通中专:
“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法及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教育厅、省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及评估工作的通知》(赣教法字[2010]27号)。该通知下发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动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及学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增强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完善学校制度、规范管理、依法办事、民主决策、师生权益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过各学校的申报、各地教育局的推荐和省教育厅、省普法办的认真评选,决定授予江西财经大学等104所学校为江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受表彰的学校为榜样,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不断探索教育普法工作新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
受到表彰的学校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再创佳绩,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为推进我省依法治教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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