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1〕2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与台湾台塑集团签订的明德小学建校协议,在明德小学中继续推动“中化文化经典诵读”、“西方文化经典诵读”、“校园绿化公园化”和“学生劳动服务”四项活动开展,以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建优美校园环境、培养学生勤劳朴实等传统美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四项活动”考核评估工作。现将评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核目的
1、促使各明德小学在硬件项目依规划顺利建设完成后,各项软件建设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与台塑集团签订的建校协议规定顺利开展。
2、促进各明德小学之间充分交流工作经验,提升明德小学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评核对象
评核对象为全省所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明德项目学校。省际间奖的评核对象为各省获明德奖的项目学校。
三、评核内容
项次 |
内容 |
权重 |
操作办法 |
1 |
中华文化经典诵读 |
30 |
按照《明德小学中华文化经典诵读评核办法》办理,详见附件一 |
2 |
西方文化经典诵读 |
10 |
按照《明德小学西方文化经典诵读评核办法》办理,详见附件二 |
3 |
校园绿化公园化 |
30 |
按照《明德小学校园绿化公园化评核办法》办理, 详见附件三 |
4 |
劳动服务与勤劳朴实美德培养 |
30 |
按照《明德小学劳动服务评核办法》办理,详见附件四 |
四、奖项设置
省级奖:设明德奖1名,优等奖5名,甲等奖10名。由省教育厅进行评核。各类奖项从各设区市推荐的优秀学校中择优产生。
省际间奖:全国设全人教育特优奖1名,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特优奖1名;西方文化经典诵读特优奖1名;校园绿化公园化特优奖1名;劳动服务与勤劳朴实美德培养特优奖1名。由台塑集团及教育部共同聘请专家、学者进行评核。各类奖项从各省获明德奖的项目学校中择优产生。 各类奖项的奖励形式详见下表。各类奖项的奖金和获奖证书由台塑集团提供。获奖学校提出拨付申请后,由省教育厅分发到各获奖学校。获奖学校所得奖金,可用于学校建设或奖励为该项目做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具体使用办法由获奖学校拟定并报台塑集团备案。
各类项奖奖励形式
等级 |
类别 |
奖励形式 |
省
级
奖 |
明德奖 |
证书1本,奖金6,000元 |
优等奖证书 |
证书1本,奖金4,000元 |
甲等奖证书 |
证书1本,奖金2,000元 |
省
际
间
奖 |
全人教育特优奖 |
证书1本,奖金8,000元 |
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特优奖 |
证书1本,奖金6,000元 |
西方文化经典诵读特优奖 |
证书1本,奖金6,000元 |
校园绿化公园化特优奖 |
证书1本,奖金6,000元 |
劳动服务与勤劳朴实美德培养特优奖 |
证书1本,奖金6,000元 |
五、省内评核
根据各校“四项活动”的综合得分,各设区市在2011年6月20日前,择优推荐若干所优秀学校参加全省复评(本年度前曾获奖的学校今年仍然可以推荐)。
六、参评学校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本设区市推荐的优秀学校的参评材料四份,按各项活动评核办法所规定的要求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参加全省复评。
联系人:彭漳明
联系方式:0791—6232645(办);15979071396(手机);
附件:
一、明德小学中华文化经典诵读评核办法
二、明德小学西方文化经典诵读评核办法
三、明德小学校园绿化公园化评核办法
四、明德小学劳动服务评核办法
五、明德小学全人教育评核办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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