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高校,各设区市教育局:
6月10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南昌召开了全省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工作座谈会,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虞国庆同志在全省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在全省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虞国庆
(2011年6月10日)
同志们:
在第一届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党委书记)任期即将结束的时候,把大家请来开个座谈会,主要是对各位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四年多来为民办高校改革发展、维护民办高校和谐稳定所进行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和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同时,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刚才,各位督导专员(党委书记)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很好的意见,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制度,加强和改善民办高校管理,推动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都将具有积极的作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肯定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党委书记)以来所取得的成绩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第25号令《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从2007年3月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分批向10所民办高校委派了督导专员(党委书记),这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为此,2007年5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专门印发了《江西省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去年又作了修订),规定督导专员同时兼任所派驻民办高校的党委书记,明确了督导专员的工作职责(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督导专员的选派办法、工作待遇及管理考核等事项。这在全国民办高校都是走在前面的。督导专员(党委书记)进入学校以后,大家在没有统一工作模式和现成做法的情况下,认真履职,积极探索,凭借着长期形成的理论修养、实践经验、领导艺术和党性观念,积极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动学校内涵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从而使我省民办高校步入了“稳定规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健康发展轨道。刚才,蓝天学院、南昌工学院、南昌职业学院、城市职业学院四位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及南昌理工学院院长的发言,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下午还有五位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发言,材料我都看了,工作都做得很好。对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的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是满意的,也是非常感激的。在此,我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向各位督导专员(党委书记)表示敬意和感谢!
二、要认真总结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的工作经验
通过大家的发言交流,我们感到各校有各校的做法,各有各的经验,值得好好总结。从宏观的角度看,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要认真加以总结。
第一,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党委书记)是教育督导制度的创新。几年来,大家将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要求与民办高校新型管理体制结合起来,把遵循教育规律与市场人才需求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不仅推动了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而且使学校逐步建立健全了董事会决策、校长依法行政、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监督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监督,强化了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的自觉意识,学校管理团队和教学团队的整体素质有了提高,学校的社会认同感和社会美誉度都有了增强和改善。督导专员制度的实行,在政府和民办高校之间架起了一道相互沟通、增进友谊的桥梁,对于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加强监管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这种进步是具有标志性的,不仅仅是内部治理和质量效益水平的提高,更是学校品质的明显提升。民办高校的发展进步,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第二,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党委书记)是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创新。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到学校以后,学校党委班子按要求进行了换届,大多数学校都设立了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统战部、党校等工作部门,配备了专职党务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日常活动经费,并且定期办班培训,提高基层支部书记和组织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校党委制定了工作职责、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与活动、党员发展、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党员教育和管理等工作制度,使得党建工作能够经常化、规范化。学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使广大师生员工在多元文化激荡的潮流中保持头脑清醒,高扬主流文化的旗帜。通过建立师生诉求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建立校园安全监控、防范、预警体系,使得校园和谐平安。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及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党建工作示范点”和“示范性党员活动室”评选活动,交纳特殊党费支援灾区,设立党员示范岗活动,以及建党九十周年等系列庆祝活动中,都开展得有声有色。通过团委、学生会组织团员青年和大学生开展了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可以说,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与公办高校一样同步推进,有些方面与公办高校相比有一定差距,有些方面还走在了前面,特别是在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更不容易。
第三,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党委书记)为推动民办高校更好地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这些年来,我省民办高校的发展进步,与各位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同志们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比如,如何处理董事会、行政会和党委会“三驾马车”的关系,如何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如何调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如何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如何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何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如何凝聚全校师生员工的向心力、创造力来实现学校的工作目标,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委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如何扩大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如何改进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如何使党组织“不越位”、“不缺位”,如何实现党组织从“有为”到“有位”到“有威”,如何以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和带动师生,等等。这些将为我们进一步完善民办高校督导制度奠定很好的基础。
当然,在充分肯定我省民办高校各项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压力,要认真分析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管理上存在的不足等,既要振奋精神,又要有忧患意识,不能沾沾自喜。要在完善机制、提升水平、办出特色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
三、要认真做好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的换届工作
按照去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西省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的实施办法》,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党委书记)每届任期四年,新任督导专员(党委书记)起始年龄不超过62周岁。为了便于工作的衔接,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新一届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将于今年7月中旬前后进入民办高校开展工作。目前,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正在按照这个时间表开展工作。新一届督导专员(党委书记)主要从高等院校退下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与教育相关部门退下的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中产生。现在人选已基本确定,待与相关民办高校学校董事长及本人进行沟通,并经省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后即可到位。有了第一批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的宝贵经验引路,我相信,民办高校的督导工作和党建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在新一届督导专员(党委书记)没有正式到任前,拜托各位继续履行好职责,站好最后一班岗。有关当前的工作,下午大家还要研究讨论,在这里我就不提具体要求了。
当前,有几项具体工作,请委厅相关处室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整理各位督导专员(党委书记)提交的经验材料,并编辑成册。请督导专员(党委书记)将发言材料(没有形成书面材料的要补上)带回去修改一下,于6月25日前提交汇总。
二是抓紧确定新一届督导专员(党委书记)人选,7月初办一个培训班,请几位首批督导专员(党委书记)上上课,委厅领导再提一些要求。
三是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抓紧制定三个文件。1、《民办高校董事会议事规则》;2、《民办高校院行政工作条例》;3、《民办高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文件的具体名称还可以再推敲一下。
四是建立民办高校巡视制度,对民办高校全面工作进行巡视(包括董事会的工作、院行政工作、党的建设等)。参加巡视的人员可以是民办高校的“三驾马车”主要领导(董事长、院长、党委书记),也可以请一些专家参加。
上述几项工作,要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来完成,并有序开展。
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十分繁重,民办教育将会有一个更好的发展。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努力改善和优化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环境,加快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平等法律地位的工作进程,全面提高民办教育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是要加强宏观指导。各地要将民办教育列入本地区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公办教育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坚决避免盲目扩张、低水平重复和资源浪费。二是全面清理歧视政策。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及本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废止过时文件规章,清理民办教育政策规章中与法律不一致的内容。三是出台支持鼓励措施。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指导与服务,完善保障机制,实现好保护好民办学校及其师生的合法权益。四是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完善法人治理和法人财产权,强化招生监管,改进校园安全稳定、党团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五是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工作,以资产管理、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为重点,探索两类民办学校不同的管理办法。认真开展教育部批准的“积极探索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促进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稳定”的改革试点,为民办学校畅通师资渠道、稳定师资队伍提供实践依据。支持民办高校培育办学特色,探索办学新路子。
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同时,我们也衷心希望各位老领导继续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关注江西教育的发展,关注民办教育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使我们能够不辱使命,对得起历史,对得起江西父老乡亲。使我们的教育事业有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使我们民办教育发展的明天更加美好。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老领导、老专家健康快乐,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