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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7-08 00:00:00
业务部门: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全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11〕3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师资准备工作,促进该课程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由江西师范大学承办2011年全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参训学员初步掌握课程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的技术操作方法;理解课程理念、目标、内容、教学指导意见;熟悉课程的课程标准;掌握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设计思路;掌握课程资源建设方法和途径;掌握课程与高中各学科课程教学内容有效整合的基本策略。
  二、培训对象与人数
  参训对象为全省各普通高中承担《通用技术》课教学任务的教师150人(不含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具体名额分配:南昌市23人、九江市20人、景德镇市8人、萍乡市7人、新余市7人、鹰潭市4人、赣州市21人、宜春市12人、上饶市20人、吉安市17人、抚州市11人。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开设背景、作用与意义、现状;课程理念、目标、内容;课程标准解读;示范课、点评与分析;课程中基于项目、任务、活动设计;课程教学中的合作学习、问题解决学习;教学与校本教学资源建设;与各学科课程教学内容整合;课程教学研究、实验室建设;课程各必修与选修模块的教学设计。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参与式教学、交流与互动、课堂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过程考核和论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结业时,参训学员应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出一套完整的《通用技术》课程教学方案。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集中学习时间为2011年8月12日—21日, 12日全天报到;报到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寸)2张。
  报到地点:劳动宾馆(江大南路19号)。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31路上行线至江大南路口下车;广场长途汽车站乘24路至谢家村下车。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507080066。电子邮箱:lichunyan180@126.com
  五、研修经费
  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住宿、教材资料、场地等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核销。
  六、有关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培训院校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要严格管理。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要认真选送参训教师。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按参训名额分配,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选送工作。
  (四)参训教师认真填写“全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师资培训登记表”(见附件),登记表电子稿请于8月1日前发至邮箱:lichunyan180@126.com,登记表纸质稿报名时统一上交。
  (五)参训学员准备一课时的《通用技术》教案,以便培训时交流学习。
  附件:下载链接.doc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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