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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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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一年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经验,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促进优秀文化传承与思想文化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评选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1]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11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高校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0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过程中,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举措与实践。
  3、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4、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
  5、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校园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方法与经验。
  6、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材料要求
  1、每项申报成果须提供5000字左右的说明材料,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并提供能够充分展现成果的电子照片3-5张。
  2、每项申报成果须按照相关要求填写《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表中要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各高校根据相关要求择优报送,每校限报1项。各学校党委负责审核本校申报材料,要把好政治关,注意把握申报成果的政治倾向和思想导向。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校园文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提炼特色,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参评,力争取得好成绩。
  2、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2011年9月19日,以邮件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每项申报成果须提供纸质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版1份(发送至jytszc@sina.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校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寄至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杨联愚,联系电话:0791—6212395,邮编:330046。
  3、省教育厅将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评出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附件:2011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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