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1〕3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号)总体部署,我省决定在2010年项目实施工作基础上,继续扩大实施“国培计划(2011)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
紧密配合课标内容要求,通过对中小学信息技术骨干教师(兼远程辅导教师,下同)的集中培训,提升信息技术骨干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在远程培训中的带动、指导和管理能力;通过对中小学一线信息技术教师的远程培训,帮助信息技术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新课程的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促进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提升信息技术教师教育教学专业能力,促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队伍建设。
二、培训内容
课程概述及课标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课堂组织与引导、教学环境资源建设、教师专业成长与课程展望等。
三、培训对象和人数
设区市项目负责人11名;骨干教师50名(去年的骨干教师原则上不变,新增人员以去年参加远程培训的优秀学员为主);远程参训教师5000名(含城区中小学校教师),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和方式
1、8月29-31日,采取“集中研修”方式,先期对各设区市项目负责人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地点:南昌大学老校区学术交流中心)。
2、9月初-10月下旬,依托中央电化教育馆平台采取网络远程教育方式,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江西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中央电化教育馆联合江西省电化教育馆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开发培训课程资源,承担此次培训网络平台技术支持和网上学习指导。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电教部门要认真落实远程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做好培训前报名、分班等工作,培训期间督促辅导教师做好教学辅导和参训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六、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提供,不得向参训学员另外收取培训费用。
七、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开展。
2、请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25日前将项目负责人、骨干教师及远程参训教师信息(附件2、3)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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