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字〔2011〕3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12号)精神,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逐级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网上投票、公示,决定对尚武等20名“师德标兵”、陈元诗等104名“师德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获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组织宣传好“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希望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以“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为榜样,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推动全省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