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1〕5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示范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安排2011年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任务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19号)有关要求,决定由江西教育学院举办2011年省示范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了解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学前教育有关法规政策,提高骨干教师实施国家学前教育方针政策的能力。更新现代幼儿教育理念,树立现代幼儿教育观、儿童观、评价观。通过理论学习,提高骨干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提升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逐步形成骨干教师个性化的教学风格。
二、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省示范幼儿园骨干教师共450人。
名额分配:
1、第一期150人:南昌120人,鹰潭30人;
2、第二期150人:九江40人,景德镇30人,萍乡30人,新余30人,吉安20人;
3、第三期150人:赣州60人,宜春30人,上饶30人,抚州30人。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遵循针对性、实效性、前瞻性等基本原则,探索幼儿园骨干教师的成长规律。主要分为四大模块:
2.学前教育基本理论模块,主要包括当代学前教育课程发展新趋势;儿童发展新进展等。
3.学前教育教学实践模块,主要包括儿童早期阅读、幼儿园园本课程的开发与运用、幼儿园区域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幼儿园环境创设与有效运用、主题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诊断等。
4.学前教育研究模块,主要包括幼儿园课题研究的方法和途径、幼儿园教师文案的写作技巧。
培训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名师课现场观摩、交流与互动等,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分析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现场观摩和专家点评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1年11月10日—11月 17日,11月10日报到;
第二期 2011年11月17日—11月24日 ,11月17日报到;
第三期2011年11月24日—11月30日,11月24日报到。
报到地点:江西教育学院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学院路158号)。
乘车路线:从八一广场乘7路、220路至“省肿瘤医院”站下车,或从火车站乘5路(内线)、231路(内线)至“学院路口”站下。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补助,免收学员培训费、住宿费。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回任职学校核销。
六、有关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培训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省示范幼儿园教师的实际需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要严格管理。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要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按参训分配名额,严格按条件选送教师参训,统一做好报名工作。参训教师名单(附件2)请设区市通过电子邮箱于11月2日之前报江西教育学院(电子邮箱:
jxjypxxy@163.com)。参训教师报名时要提供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011年省示范幼儿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参训人员信息表》(附件3)由参训教师报到时交培训单位。
(四)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各参训老师携带一篇教育教学反思材料(2000字以上)以进行班级和小组交流。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