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11〕7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我省高校开展了2011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80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希望有关高等学校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2011年创新实验区名单.xls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