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45号)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今年对吉安县等20个县(市、区)政府的教育工作,开展了省级综合督导评估和“回头看”专项督查。吉安县、新余市渝水区、南昌县、靖安县等4个县(市、区)得分达到优秀等次的前三位(其中:南昌县、靖安县并列第三),拟作为“2011年江西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表彰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于2011年12月7日前,实名向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联系人:傅小军、肖依明。联系电话:0791—86765281,0791—86756282。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