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1〕6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加强我省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厅《关于安排2011年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任务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19号)安排,决定于2011年 12月11日—17日由江西教育学院举办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省级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深入了解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学前教育有关法规政策,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保教水平和整体素质,树立正确的幼儿园教育观、儿童观、评价观,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提升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二、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训人员为:县及县以下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00人。
名额分配:南昌15人、九江21人、景德镇11人、萍乡11 人、新余9人、鹰潭7人、赣州35人、宜春21人、上饶28人、吉安21人、抚州市21人,共计200人。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分为四大模块:
2、学前教育基本理论模块,主要包括解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现代幼儿教育理念;儿童发展新进展等。
3、学前教育教学实践模块,主要包括儿童早期阅读与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幼儿园一日活动组织与实施、幼儿园区域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幼儿园主题教学教学活动组织与实施、农村幼儿园的科学、规范管理等。
4、学前教育研究模块,主要包括农村幼儿园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幼儿园教师怎样写教学反思笔记。
培训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名师课现场观摩、交流与互动等,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分析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现场观摩和专家点评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12月10日报到。
2、报到地点:江西教育学院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学院路158号)。
4、乘车路线:从八一广场乘7路、220路至“省肿瘤医院”站下车,或从火车站乘5路(内线)、231路(内线)至“学院路口”站下。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补助,免收学员培训费、住宿费。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回单位核销。
六、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按参训分配名额,组织所辖县选送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参训,统一做好报名工作。参训教师名单(附件1)请设区市通过电子邮箱于11月20日之前报江西教育学院(电子邮箱: jxjypxxy@163.com)。参训教师报名时要提供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011年省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参训人员信息表》(附件2)由参训教师报到时交培训单位。
2、培训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实际需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3、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各参训老师携带一篇教育教学反思材料(2000字以上),积极参与班级或小组交流。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