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发〔2011〕1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0]15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57号),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附件一),从切实改善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入手,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全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江西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规划表》(附件二),在各市、县(区)层层上报的基础上,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任务分解表》(附件三)。请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分县(市、区)达标规划,切实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保证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
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