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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2-07 00:00:00
业务部门:社政处    



关于举行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同时也为了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和云南五省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3月举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课程及内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4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1、教案:一节课的完整教学设计方案,包括教学理念与目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强化等内容,同时附该教案的PPT。

  2、教学演示:一节课(40分钟)现场教学。

  二、参赛对象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任课青年教师,年龄39岁以下(含39岁,1973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比赛步骤及方式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

  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评选。

  复赛:复赛采取录像评审方式。在初赛基础上,各高校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复赛。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40人以上的可推荐3人,20至40人的高校可推荐2人,不足20人的高校可推荐1人。各高校请于2月25日前将参加复赛教师的比赛登记表(见附件)、教案(含纸质文本一式5份,PPT一份)、教学录像片(一节课光盘1份)报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罗红卫,电话:0791-86765067,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编:330038),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优胜者参加决赛。

  决赛:采取现场教学和答辩形式。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参赛选手在比赛前两个小时按其所报参赛课程,通过抽签决定参赛章目,并进一步自行选定具体讲授内容。每位选手上课时间为3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问题由专家评委现场提出。决赛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设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附件: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比赛登记表.doc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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