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从2010年起,省教育厅每年5月在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各地各校结合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年龄特点,在紧紧把握学科教育、课堂教学素质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素质教育月”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5月继续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与成长
二、活动方式
各地、各校要整合资源,拓展载体,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始终把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活动之中,结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在学科教育中渗透健康教育,以培养学生健康身心、强健体魄、良好意志为主要内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感染力强的文体、劳动、主题教育等实践活动,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激发学生的积极情感,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学生良好的性格,让学生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幼儿园:通过开展游戏活动、绘制幼儿创意画、亲子手工制作等方式,从养成教育着手,培养幼儿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与人交往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小学:通过开展文体和游戏活动、健康科学知识讲座与竞赛、社会实践、主题班队会、读书活动、心理咨询等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培养学生活泼、乐观、宽容、感恩的良好品质,增加集体意识和合作精神。
初中:通过开展文体活动和竞赛、健康科学知识讲座、主题作文、社会调查、心理咨询、共青团等活动,让学生通过自身体验感受到身心健康对成长的重要,养成热爱运动的良好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学生乐观、自信、关爱他人的良好品质,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的能力。
高中:通过开展文体活动、主题班会和演讲、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让学生主动参加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学会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目标,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通过开展健康普及知识讲座及展览、文体比赛、绘画比赛、陶艺比赛、心理咨询与辅导、科技创新大赛、科技模型竞赛等活动,把广大中小学生吸引到健康向上的活动上来,锻炼体魄,培养积极情感和良好的意志。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各地、各校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各地、各校按照制订的实施方案,围绕主题,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为配合活动开展,省教育厅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方案见附件一)。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和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幼)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在全省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月”主题征文活动(方案见附件二)。
(三)总结阶段:9月,各地、各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省教育厅表彰开展活动好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学校,并将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和“素质教育月”主题征文活动一等奖择优结集出版,作为“素质教育月”的成果展示。
四、活动要求
1、各地、各校在“素质教育月”活动中,要紧扣主题,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健康教育与课程教育相结合,并延伸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努力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2、各地、各校要协调和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充分展示“素质教育月”的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宣传一批在“素质教育月”活动中教育理念先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新颖、教育效果好的地方、学校和活动项目,为推进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3、为了营造“素质教育月”的良好氛围,推进活动开展,省教育厅将于5月在江西教育网(
www.jxedu.gov.cn)上开办“素质教育月”活动宣传专栏。各地、各校应及时将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在宣传专栏及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4、“素质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校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认真总结。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在9月30日前,推荐一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先进的候选单位(其中赣州、吉安、上饶市各推荐3个,南昌、九江、抚州、宜春市各推荐2个,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市各推荐1个),并将本市及先进候选单位的“素质教育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及15张活动照片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791-86765135,电子邮箱:
07916226544@sohu.com。
附件:
一、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 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方案
二、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主题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