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各省属普通中专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技函〔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名额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12年我省申报名额为:区域综合试点2个;基础教育学校试点20所;职业院校试点8所;本科院校试点2所;专项试点1项。区域综合试点需包括区域内所有学校。
二、申报组织工作
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抓住机遇,积极申报国家试点。
我厅发展规划处会同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统筹组织全省试点单位的申报工作,负责对申请试点单位申报材料的收集、评审、汇总、上报,并对申请试点单位的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区域综合试点单位、基础教育学校、市(县、区)属中职学校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申报工作,省属中专学校和高等院校自行组织申报。
三、申报时间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2年2月24日前将试点申报文件和试点申请表报送至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区域综合试点单位、基础教育学校、市(县、区)属中职学校的申报材料以设区市为单位汇总后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报送),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筛选后统一上报至教育部。
联系人:徐峰、任剑洪;
联系电话:0791-86756181;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