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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中小学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2-14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中小学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2〕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相关竞赛活动承办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让学生乐学、教师乐教、学校乐办、社会乐助、家长乐意,经研究,现将2012年度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竞赛活动项目设置要求。举办面向中小学的竞赛活动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竞赛活动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竞赛活动的要求,将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落到实处。各中小学校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学生课业和心理双减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坚持竞赛活动素质教育导向。举办竞赛活动,是为了激励学生热爱科学,勇于探索,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竞赛活动承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竞赛活动的素质教育导向作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属于课外活动,必须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坚持在学生学有余力情况下发展兴趣特长,不得下达任务和指标。要提高竞赛活动质量,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规范竞赛活动组织程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竞赛活动承办单位要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严格竞赛活动程序和规则,加强安全保密工作,规范竞赛程序,提高阅卷质量,确保竞赛活动的公平与公正。要按照《关于江西省中小学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评奖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教基字[2006]4号)有关规定,不随意增加获奖名额。获奖名单需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能对外公布。
  附件:2012年度面向全省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项目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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